1月2日,礼泉法院驻院调解员黄真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在调解员的耐心劝说和释法明理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支付原告3340元的劳务费,原告当场提出撤诉,真正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2021年5月,被告梁某找原告袁某在其承包的工地砌墙,工程完工后,被告仅支付了部分劳务费,剩余25694元迟迟未支付,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尚欠3340元劳务费,原告催要无果后便将被告起诉至法院。
调解员黄真接到案件后,认真梳理案件,认为案件事实清楚,双方矛盾争议不大,为尽快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调解员通过面对面沟通与原、被告了解了案件的具体情况。为妥善处理该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调解员从双方争议的矛盾焦点出发,从情理法角度入手,向当事人释明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利害关系,并及时转达双方的调解意见经耐心调解,被告当场向原告现金支付剩余劳务费3340元,原告随即递交了撤诉申请,该起矛盾纠纷在诉前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近年来,礼泉法院主动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大格局,积极回应群众多元纠纷化解需求,不断创新诉源治理举措。下一步,礼泉法院将畅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渠道,便捷高效化解当事人的矛盾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并减少诉累。(程少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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