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文化和旅游部公布了《第七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上等级馆名单的通知(文旅公共发【2023】134号)》,全市共有13家图书馆入选,较上次评估新增4家,增幅44.44%。 咸阳图书馆再次获评国家“一级图书馆”,三原图书馆新晋国家“一级图书馆”;二级图书馆5家:秦都区图书馆、兴平市图书馆、乾县图书馆、彬州市图书馆、旬邑县图书馆;三级图书馆6家:泾阳县图书馆、武功县图书馆、礼泉县靳宝善图书馆、永寿县图书馆、长武县图书馆、淳化县图书馆。
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每4年开展一次,是综合评价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促进图书馆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文化和旅游局高度重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图书馆事业发展,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办馆条件。咸阳图书馆不断夯实基础业务,积极拓展服务阵地,延伸服务内容,创新全民阅读品牌,多次受到上级有关部门及广大读者表彰及肯定。年均接待读者58万人次、文献外借量28.7万册次以上,年均举办各类阅读活动700多场次,持证读者持续增加,服务效能显著提升,调查统计综合满意率达到了98.53%。
下一步,咸阳图书馆将继续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效能提升”原则,严格按照国家一级图书馆标准要求,凝聚工作合力,抓实工作举措,不断深化和提升服务质量,持续推动“书香咸阳”建设,以更高品质的文化服务,更丰富的文化产品供给,为加快打造西部文化名市做出更大的贡献。(冯文江)
编辑:李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