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推动平利县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根据《平利县加快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实施意见》要求,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培养一批优秀传统文化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5日前每天上午8:30至11:30
下午2:30至5:30
报名地点
平利县文化馆三楼办公室
一、招募培养项目及内容
弦子腔等非遗文化保护传承人(包括但不限于弦子腔及汉调二黄等传统地方戏曲表演、音乐舞蹈表演、器乐演奏等)。
二、招募人员数量及对象条件
本次计划招募培养20人,其中男生8人、女生12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常住平利县或周边地区,年龄18至25周岁,男生身高1.7米以上,女生身高1.6米以上;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文化事业,崇德尚艺,有志于非遗传承与文化事业发展;
3.高中及以上学历,具备一定文艺或技艺基础(如戏曲演唱、乐器演奏、文艺创作等);
4.身体健康,无影响表演的重大疾病;
5. 具有地方戏曲表演经历、家族中有弦子腔等传承背景且本人参与过相关文化活动,戏曲类、表演类、音乐类等本科毕业生或文艺技艺基础条件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0岁,男生身高可放宽至1.68米,女生身高可放宽至1.58米。
6.机关及国有企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纳入本次培养范围。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作为招募培养对象。(供稿:平利县城关镇)
责编:刘迪
编辑:汪欣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