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神木市法院沙峁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 被告当庭履行赔偿义务,矛盾得以实质性化解。
案情回顾
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同在神木市某工地项目部务工。2026年1月,双方因洗碗琐事发生口角,被告情绪激动,持碗殴打原告,造成原告多处身体损伤,经医院诊断为闭合型颅脑损伤、多处软组织挫伤、半月板撕裂等伤情。事发后,公安机关对被告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原被告双方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因此原告诉至法院并提出鉴定申请。
法院依申请组织鉴定,在基本损失厘清后,法官随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通过背对背调解方式,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摸清双方的矛盾症结,疏导情绪,避免对抗激化。承办法官耐心向被告释明侵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安抚原告情绪,让双方以理性平和的心态处理纠纷。经过耐心沟通协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向原告一次性支付赔偿款32000元,原告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双方就此事再无争议。(供稿:神木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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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欣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