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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法院:有“法”也有“情 让司法更有温度

晚饭后,微信朋友圈跳出了一则水滴筹的链接,点开一看,陈某的名字赫然映入眼帘却令人心中一惊。突发脑梗?陈某某?这不是昨天才开庭的案件被告吗?石泉县法院高萍法官陷入了沉思……

2021年8月19日,陈某驾驶小轿车与驾驶共享电单车的余某发生了擦挂,倒致余某受伤住院治疗,期间陈某垫付了部分医疗费用。余某治愈后,余某、陈某以及陈某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一齐到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调解,后因余某与陈某就退垫付医疗费未达成一致意见。2022年4月,余某便将陈某与保险公司起诉至石泉县人民法院,立案庭的高萍法官收到案件后,对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陈某委托其妻子参加了诉讼,庭审中因保险公司对部分赔偿款项不同意调解,高萍法官决定对案件择期宣判。

然而就在庭审后的第二天看到朋友圈这样的一则消息,不得不令高萍法官认真思索了一阵,随后她拨通了陈某妻子姜某的电话,从姜某的口中证实了陈某突发脑梗的事实,目前虽经抢救暂时脱离了生命危险,但接下来手术治疗还需要一大笔费用。而本案中余某应退还陈某的垫付款项,对陈某来说则是雪中送炭的救命钱。如果按照正常程序,本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保险公司将赔偿款向余某支付后,余某便可退还陈某垫付款项,但整个过程可能需要一个月或者更久的时间。

想到这里,高萍法官当即决定特殊情况就更应改变思路,主动联系余某并做思想工作,希望余某能预先将陈某多垫付的费用退还,缓解陈某治疗的燃眉之急。通过和余某的法援律师廖某沟通和多方打听,才得知余某系十三五建档立卡的脱贫户,家庭经济情况并不宽裕,虽然余某表示同意但当前也拿不出更多的钱来。经高萍法官做工作,廖某当即表示可代余某先行垫付应退还陈某的款项,等保险公司给余某的赔偿款到账,再从中扣除。

经过高萍法官组织双方就应赔偿的款项和金额进行确认,法援律师廖某当即代余某将应退还陈某的垫付款支付给了姜某。这起交通事故纠纷的赔偿事宜顺利处理完毕,姜某可安心照顾病重的丈夫,遂撤回了对陈某的起诉,法院依法对保险公司应承担的赔偿款项另行作出判决。

本案中,石泉县法院法官温情灵活办案,综合运用调解、判决等各种案件处理方式,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出发,最好地得到了有利于当事人的结果,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判的是“法”,调的是“情”,真正体现了“让司法有温度”。(周和巧)

责任编辑:张颖

编辑: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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