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切实保护河湖生态环境,近日,安康市自然资源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落实市级河长包联职责,扎实有效开展巡河护河行动。
开展常态巡河,全面排查问题
严格按照河长制要求,组织工作人员对岚河开展常态化巡查。采取一般点位抽查、重要点位深入查等方式,对河流沿线的水质状况、河岸环境、排污口、非法采砂、侵占河道等情况进行全面细致排查。排查发现问题4个,反馈属地要求建立问题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有效改善了河流生态环境。
发挥职能优势,提供要素保障
充分发挥自然资源部门职能作用,为河流生态保护和修复提供有力要素保障。组织编制了安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按照“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原则,对用水结构和供水设施空间布局进行优化,划定生态保护红线1236.66万亩,确保生态功能极重要、生态环境极脆弱区域应划尽划。
推进河湖登记,完成基础资料
积极组织技术力量开展汉江干流(陕西段)自然资源确权登记项目前期工作。完成7个县区外业权籍调查工作,重点开展岚河和月河自然资源统一确权调查工作。目前,已完成平利县女娲山省级森林自然公园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
积极筹措资金,做好生态修复
按照“边开采、边治理”要求,指导生产矿山企业编制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制定年度治理恢复计划,矿山“两案”应编尽编。2022年以来共争取中省资金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21个,补助资金1.6亿元,已治理完成376.52公顷。牵头组织印发了《安康市秦岭区域矿山整治三年行动暨汉丹江流域矿产开发整治工作方案》,为河流生态保护和修复提供有力要素保障。
下一步,安康市自然资源局将继续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持续落实市级河长包联职责,加大巡河护河力度,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全力推动河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为实现 “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贡献自然资源力量。(供稿: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责编:曾祥秋
编辑:雷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