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澄城县卫生健康局被渭南市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表彰为“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澄城县卫生健康局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文明办、县文明办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卫生健康中心工作任务,强化组织领导核心,凝聚干部职工人心,创新文明建设思路,全面加强业务建设,实现了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齐头并进、协调快速发展。2023年6月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中西部振兴与发展办公室授予“行走的医院·卫健标兵单位”、“行走的医院”助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入选2023年国家卫健委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典型案例;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顺利通过省级专家组评审;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顺利通过验收;病媒生物防制省级专项测评高分通过;国卫复审初步通过省级暗访,群众满意度测评位列全市第一;“健康渭南建设十项重点工作”连续三个季度位列全市第一,全年综合评比全市第一;2023年度全县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等荣誉。
“市级文明单位”的获得是对卫健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肯定和认可,标志着卫健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迈上了新台阶,实现了新突破。今后,澄城县卫生健康局为将继续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牢记使命,担当奉献,砥砺前行,让全县人民生活的更健康,更幸福,为文明澄城、美丽澄城、健康澄城做出应有的贡献。(供稿:澄城县卫生健康局)
责编:刘朋涛
编辑:韩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