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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法院:运用“3+3+N”工作模式 倾情化解矛盾纠纷

7月27日,汉阴法院汉阳法庭运用“3+3+N”工作模式成功化解一起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李某帮助被告刘某干农活,后因机器失控导致李某受伤。双方就赔偿金额多次协商无果后,原告起诉至汉阳法庭,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前往原被告所在的村委会进行走访,深入了解案情。为妥善化解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法官决定运用“3+3+N”工作模式,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释明法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人民调解员从情理入手,引导双方互相让步。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同意向原告支付赔偿费用并当场履行。至此,该起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尘埃落定。

今年以来,汉阴法院汉阳法庭依托汉阴县“321”基层治理模式,持续深化运用“3+3+N”工作模式,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的优势,从源头上防范化解矛盾纠纷,力争让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胡国庆)

责编:张颖

编辑:李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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