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干部群众:
你们好!
野生动植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保护野生动植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为了共建生态安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家园,在此,我们倡议:
一、认真学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等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法律意识。
二、坚决抵制非法猎捕(采集)、人工繁育、出售、购买、利用、食用、运输、携带、寄递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非法出售、制造猎套、猎夹、地枪、排铳、电子诱捕装置等禁用猎捕工具等违法犯罪行为,为野生动植物生存繁衍保驾护航。
三、严禁在禁猎期、禁猎区尤其是集体林区、湿地、河流、农田、库塘、果园、苗圃等重点区域,使用捕鸟网、粘网、猎套、猎夹等非法猎捕工具,坚决抵制并制止干扰鸟类等野生动物正常生息繁衍的行为。
四、不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不乱采滥挖野生植物,不破坏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家园。
五、坚决摒弃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倡导健康饮食新风尚。
六、遇到需要救助的野生动物,积极向野生动植物主管部门报告,不随意接触、捡拾野生动物,防范野生动物疫源疫病。
七、不随意放生野生动物,有效防范有害生物入侵和疫病传播,确保生态系统健康有序发展。
八、发现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线索,请及时向当地执法机关举报,并协助调查。
让我们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做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者,传递正能量,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浓厚氛围,为确保生态空间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全面建设美丽金丝峡而努力!
举报电话、救助电话:0914-6563108(供稿:商南县金丝峡镇人民政府)
责编:谷可
编辑:李清风